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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海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7人真题题库资料
为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全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拟公开招聘1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具体条件
考生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8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6日(含)以后出生。
3.在2026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含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bm.nbks.cn/
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招考报名】一栏中“2026年宁海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仅报名阶段显示开放)。考生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报考环节,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完成后请点击“报考信息预览”确认照片是否显示;2026年9月20日16时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须于2026年9月20日16时前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附加分附件(1.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2.退役军人证书、嘉奖、立功审批表及部队通令;3.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党员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线上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考生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并在网上公告。
因指标取消而无法参考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作放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写作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卷面成绩加附加分为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卷面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社会人员(含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将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带到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八、面试
面试工作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网上公布。各招聘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海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核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或者“不合格”。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核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一)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
(内容过长,详见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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